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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时间:2024-03-23 10:46:33
实用的工作方案范文集锦8篇

实用的工作方案范文集锦8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工作方案 篇1

为了保障我校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以便及时、正确、高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把中毒事件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校应急防治预案。

一、建立食物中毒预案报告

本校区内教职员工和学生如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多例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立即向校值班室和医务所(室)报告。值班人员、校医务人员接报后立即汇报有关领导,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与此同时上报校长办公室,按有关规定上报市卫生局或市疾病控制中心、有关医院进行紧急处置。

二、食物中毒人员的救治

对食物中毒人员,症状属较轻微的,校医务所(室)应就地组织力量及时对发病人员进行应急的对症救治。做好病状纪录并完好留存病人的吐泻物。中毒严重者,应及时转上级医院,并携带详细的病案记录。校区应及时调配车辆,以最短时间送至医院救治,必要时传呼110警务车或120救护车将患者紧急运送医院救治。

三、协助调查,采取相应措施

中毒事件发生后,校医务所(室)要主动协助市卫生防疫人员及时向中毒人员了解就餐场所、就餐人数、所食食品、发病人数及所出现的症状,现场检查就餐场所的卫生状况,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办理情况,分析中毒原因及可能造成中毒的食品,封存现场及可疑食品,追查食品及原料的来源,追缴售出的可疑食品,对病人的吐泻物及可疑食品进行采样,送上级卫生部门检验。

校保卫处应立即派员进行现场秩序的维持和勘察,调查校食堂工作人员的平时情况,社会关系,纠纷情况等,对现场进行取样、检测,分析是否有人为投毒的可能,控制可疑人员,必要时报请公安部门介入并对中毒现场进行隔离和戒严。同时严格审核进货渠道,对可疑食品的供货方、渠道缜密进行排查。

对不能排除饮用水的因素造成的食物中毒,校总务处应立即停止供水,留样等待检测。

四、善后处理

校区各部门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待上级部门的检验报告出来以后,确定责任。如事件涉及刑律,则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总结报告

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后,各部门应对事件的发生经过后果,自觉查找本部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与完善、强化管理,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向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六、成立领导小组和指挥系统

为了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领导、协调各部门处理食物中毒事件,校区特成立食物中毒救治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系电话如下:

七、对在应急工作中有积极突出表现贡献的,予以表彰奖励,并作为考核评先的重要依据;任何违背本应急预案的行为:属领导责任的追究其所负责任,属不服从领导小组和责任领导紧急调配工作或不积极配合工作的集体或个人,也按事件性质和后果予以追究责任,并作为今后考核的重要依据。

**大学

XX年6月6日

工作方案 篇2

为全面掌握全县重大危险源状况,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昌吉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的.通知》(昌州安监管字〔200x〕8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奇台县域内各类重大危险源逐一登记,采集相关数据信息,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分布、周边环境和应急救援等基本状况;辨识重大危险源危险性,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建立完善奇台县重大危险源数据库。

二、普查范围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xx)和昌吉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自治州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昌州安监管字〔200x〕109号)要求,确定本次重大危险源普查范围为奇台县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的重大危险源: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煤矿(井工开采)、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库(含大型排土场、大型灰渣坝)。

三、普查方式

普查工作由县安监局组织,企业全面自查申报与专业机构或专家核查、评估、认定相结合。

(一)企业依据相关标准和普查要求,分析本单位生产装置、设备、设施安全性能,辨识重大危险源,填写相关材料,报送县安监局。

(二)县安监局对报送材料初步审核、分类和汇总,上报州安监局;协助专业机构或专家对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现场核查、评估和认定。

(三)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的重大危险源由县质监局审核、分类和汇总;煤矿(井工开采)重大危险源由县煤炭局负责审核、分类和汇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库等类型的重大危险源由县安监局负责审核、分类和汇总。各相关部门对重大危险源材料审核、分类和汇总,并组织专业机构或专家现场核查、评估和认定后,报送县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上报昌吉州安监局。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普查阶段(200x年7月15日—200x年10月20日)

1、200x年7月15日—30日对普查人员及辖区内所有相关企业普查人员进行培训。

2、200x年7月1日—30日,制定普查工作方案,并于30日前将普查工作方案和普查组织机构名单报自治州安监局。

3、200x年8月1日—8月15日,相关企业按计划分别进行自查、申报,将相关材料报送县安监局。

4、200x年8月15日—9月5日,县安监局按计划分别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分类和汇总后,报送州安监局。

5、200x年9月5日—9月15日,县安监局、质监局、煤炭局按计划分别对企业上报材料作进一步的审核、分类和汇总,报州安监局综合科。

6、200x年9月15日—10月15日,县安监局按计划分别组织专业机构或专家对相关企业重大危险源进行现场核查、评估和认定。县安监局将组织评估、认定的重大危险源相关材料报送州安监局。

7、200x年10月15日—11月15日接受州安监局组织专业机构或专家对相关企业重大危险源进行现场核查、评估和认定。

(二)普查数据后期整理阶段(20xx年9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1、20xx年9月1日—10月31日,根据州安监局安排进行数据库调试; ……此处隐藏5673个字……

三、响应流程 当接到市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预警信息时,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30分钟内通知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各相关科室及重点监管企业,启动应急响应,按要求落实各自职责。

当接到预警解除信息时,按预警发布程序通知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相关科室及相关企业终止应急响应。

四、应急响应措施 (一)监测预报

1、监测。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会同市气象台分别负责环境空气质量常规监测和气象状况观测,同时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现状评价以及趋势预测等工作。

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下,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和气象台跟踪监测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结合历史数据,对未来趋势做出科学预判,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为应急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2、预报。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和市气象台根据气象条件变化趋势,结合实时环境空气质量及本地污染物排放源情况,对未来的空气质量进行预报。

3、会商。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与市气象台建立日常会商制度,市气象台预测到未来2天可能出现不利气象条件时,及时向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通报,由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预报组负责人发起会商。采暖期由市环境监测站发起每日会商(上午11:00)。当会商认为达到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监测预报组形成《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意见》(见附件1),于当日12:00前报指挥部办公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每日下午15:00增加一次会商。

(二)响应措施

1、Ⅲ级响应措施

(1)环境监察支队负责,对所负责的市属重点大气污染企业派驻厂员进行现场监管,督促企业按照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操作方案”,严格落实减排污染物15%的措施。

(2)监察支队组织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督导检查,禁止秸杆焚烧和烧荒等行为。

(3)监控中心负责,加强对企业污染物外排口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的在线监控,发现异常立即通知企业所在县(区)环保部门进行现场检查。

(4)由局领导带队,各科室人员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区)环保部门和企业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分组及检查内容见附件2、附件3)。

2、Ⅱ级响应措施

(1)环境监察支队负责,对所负责的市属重点大气污染企业派驻厂员进行现场监管,督促企业按照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操作方案”应急减排措施,严格落实减排污染物30%的措施。

(2)监察支队组织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督导检查,禁止秸杆焚烧和烧荒等行为。

(3)监控中心负责,加强对企业污染物外排口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的在线监控,发现异常立即通知企业所在县(区)环保部门进行现场检查。

(4)由局领导带队,各科室人员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县(区)环保部门和企业落实Ⅱ级响应措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分组及检查内容见附表1、附表2)。

3、Ⅰ级响应措施

在落实Ⅲ级、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全市除热电行业外,其它企业全部落实减少污染物排放50%或停产措施;局各督导检查组,加强对各县(区)环保部门落实Ⅰ级响应措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深入企业检查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分组及检查内容见附表1、附表2)。

五、总结评估 应急终止后,局各督导检查及时对各县(区)环保部门应急响应情况进行评估,评估报告经督导组领导审签后,于2日内报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机关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2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市民身体健康,及时、高效、稳妥应对重污染天气,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的公交运力保障、控制道路施工扬尘,维护我县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按照《肃宁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成立肃宁县交通运输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组(以下简称“交通运输局工作组”),由局一把手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公路站、地道站、运管站、路政站、治超站、质监站等相关机构负责人为成员,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对本系统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二)工作机构

交通运输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三楼办公室。办公室承担工作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县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定和措施,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开展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汇总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并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

三、应急响应 (一)响应流程

当接到县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预警信息时,局工作小组(办公室)应在半小时内通知各相关单位,要求相关单位启动应急响应。

工作方案 篇8

一、为加强和促进农村经营服务网点的建设工作:

市社党委已召开专题会议,将农村经营服务网点的建设工作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进行重点调度,并将任务指标分解量化(见附表),要求各基层供销合作社按照《农村经营服务网点分解落实表》(附后)要求,明确各自任务目标和完成时限,制定经营服务网点建设规划,纳入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要求网点选址要科学,区位优势明显,物流路线优化,不断扩大网络覆盖面和市场渗透力,网点全部使用中华全国供销总社统一标识,树立供销社形象。

二、工作推进计划:

1、20xx年3月上旬,市供销社和基层企业,根据市联社分解计划的要求,明确建设网点的店址,同基层企业及当地乡镇、村委会协调,对相关的网点提出建设和提升计划。

2、组织实施:20xx年3月下旬至11月底前,对符合条件的村级网点,实施建设改造、商品配送并提升管理水平,同时对经营人员培训。市社将对分解任务落实情况实行季调度和半年通报制度。适时组织人员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力争到6月底前建成或提升经营服务网点达30处以上。

3、考核验收:20xx年12月上旬,由上级相关部门及市供销社组织人员对服务网点进行考核验收。

4、总结推进:20xx年12月底,对经营服务网点建设工作进行总结,总结成功经验,完善管理措施,逐步在全市有条件的行政村推进经营服务网点建设。

三、推进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供销联社和所属企业联合成立经营服务网点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策划、指导经营服务网点建设的各项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搞好沟通协调。积极向市委、政府、上级社汇报和请示,加强与市相关部门及乡镇村委会的沟通协调,制订好经营服务网点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经营服务网点建设按计划、按要求顺利实施。

3、发挥主体作用。各基层企业作为经营服务网点建设的实施单位,围绕工作目标,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组织实施,做好各项工作。

4、提供指导服务。加强对经营服务网点建设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经营服务网点建设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促进经营服务网点建设朝着积极、务实、健康的方向顺利推进,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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